“两样加起来不到30元的东西,把我女儿给带走了”
起因:今年3月6日,跟随父亲来到杭州的张静到下沙物美超市买洗洁精,看到这么多人在超市里随便拿东西,便心生好奇,“不付钱他们会知道吗?”于是随手拿了两件护肤品。这一试,成为张静走向不归路的开始。

“两样加起来不到30元的东西,把我女儿给带走了”
起因:今年3月6日,跟随父亲来到杭州的张静到下沙物美超市买洗洁精,看到这么多人在超市里随便拿东西,便心生好奇,“不付钱他们会知道吗?”于是随手拿了两件护肤品。这一试,成为张静走向不归路的开始。
★大旗质疑:
网友:17岁是未成年人,国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,就算她是构成了刑事犯罪也不能游街示众,超市严重侵犯了小姑娘的合法权益。网友:一个人就是真的偷了东西,如果遭到超市方面罚款、搜身甚至打人等野蛮处理时,就应该及时报警,向警方求助。
网友:超市肯定是过分了!但小姑娘家的为什么要偷呢?她知道游街没面子就不知道偷是更没面子的吗?
网友:人格尊严不容侵犯!战俘都不许虐待,何况小偷!根本就没有人权意识!其次,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没有。对于嫌疑人只有公检法才有权做出相关决定和处理。一个超市有什么权力?!
网友:偷了就是偷了,不能因为她死了,就可以给她开一个表彰大会,如此下去,如果哪天你也让人偷了,小偷给你讲人权,难道你还要双手把东西送上嘛?诚然,超市做的有欠妥当,可是,最后说来,她如果没做这种事情,超市又怎么可能去这样对她呢?天做孽尤可为,自做孽不可活。我们当然是要有同情心,但是,如果在这件事情上,人们老是抓着到底她死是谁的责任,不就是把事情的本质忽略了嘛。别忘记了,超市也是一个受害者,人家丢了东西难道就不能自己处理吗?
网友:做人还是要厚道啊!
网友:超市无辜,少女可惜,医院冷漠,医德沦丧!
网友:自杀是心理有病……敢做还不敢当,更加鄙视……超市的行为不当……那也是全民普法教育流于形式,极多人根本不懂法。医院……别提了,呕吐!!!